組織好離休、退休、退職黨員的組織生活,是黨支部的一項重要工作。這對于繼續(xù)發(fā)揮他們的積極作用,使他們始終保持共產黨員的政治本色,具有重要的意義。對于這部分黨員的組織生活,要以既便于管理,又便于這些同志參加為原則,可采取以下方法組織安排:
(1)凡就地安置仍歸原單位管理的離退休人員中的黨員,原單位的黨組織應將他們編入相應的支部,定期過黨的組織生活。有條件的,可以單獨成立離退休人員黨支部。黨的關系已轉街道或鄉(xiāng)鎮(zhèn)黨組織的,街道或鄉(xiāng)鎮(zhèn)黨組織應將他們編入相應的支部,并組織他們參加黨的組織生活。
(2)居住地離原單位較遠的離退休黨員,黨組織可根據(jù)情況,將他們另編支部或小組,由黨委指派專人負責聯(lián)系;也可與居住地的街道黨工委聯(lián)系,平時在街道參加活動,定期回原單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。
(3)對于年老多病、行動不便的離退休黨員,不要勉強要求他們參加組織生活,黨組織可指定黨員負責與他們聯(lián)系,向他們傳達黨內文件精神,并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。
(4)退職干部黨員和退休工人黨員,由街道(或農村)黨組織負責組織他們參加黨的組織生活。
(5)組織離退休黨員過組織生活,要根據(jù)他們的特點安排活動。活動要照顧他們的身體狀況,不宜過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