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要切實加強村黨支部建設。
村黨支部處于領導核心地位,只有黨支部自身建設搞好了,才能促進其他村級組織的建設。加強村黨支部建設,要重點抓好領導班子建設,選好支部書記,形成能帶領農民群眾奔小康的堅強集體。要選拔那些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,公正廉潔,年富力強,能帶領群眾共同致富的人擔任村黨支部書記。要加強村黨支部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,堅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。要堅持不懈地抓好后進村黨支部的整頓,加強對黨支部委員的教育培訓,選拔培養(yǎng)村級后備干部,使村黨支部真正能夠擔負起帶領群眾發(fā)展經濟、共同富裕、實現(xiàn)小康目標的責任。
(2)要健全其他村級組織領導班子。
要按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(guī)定,由村民選舉產生村民委員會,建立健全村委會的有關工作制度,在村黨支部的領導下,實現(xiàn)群眾自治組織自我管理自我教育、自我服務,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。要加強共青團、民兵等組織建設,選拔優(yōu)秀人才擔任其組織負責人,并加強對他們的教育管理,引導他們帶領廣大青年和婦女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發(fā)揮作用。
(3)建立以村黨支部為核心、其他村級組織通力合作的農村工作新格局。
村黨支部在加強對其他村級組織領導的同時,要幫助和支持這些組織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,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,使各個村級組織能夠按照各自的職能開展活動,發(fā)揮應有的作用,真正做到通力合作,形成合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