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、村主職干部任職及任職時間的主要依據(jù)是什么?
答:職務(wù)任免文件和調(diào)查情況公示結(jié)果。
6、村主職干部交替任職的任職時間如何計算?
答:分期核準任職時間,然后累計任主職時間,按年計算后,所余時間超過6個月的按1年計算,不足6個月的不計算任職時間。如:李××1965年8月至1970年3月任××村黨支部書記;1974年4月至1985年8月任××村民委員會主任。李××的任職是:(1970年3月—1965年8月)+(1985年8月—1974年4月)=4年7個月+11年4個月=15年11個月=16年。
7、副職臨時主持主職工作期間算不算主職工作時間?
答:副職臨時主持主職工作期間不作主職工作時間計算。
8、主職、副職交替任職的,副職算不算主職時間?
答:任副職期間不計算為主職時間。